建筑设计加盟证书过期怎么办?

作者:本站 来源:云更新 时间:2022/9/14 9:05:05 次数:

建筑资质挂靠, 是建筑行业常见的现象,已经成为中小型施工企业之间见怪不怪的一件事情,这种挂靠行为很容易造成工程安全问题。然而针对这一乱象,两年从中央到各省份,频频出台各项措施打击建筑资质挂靠,让资质挂靠变得难上加难! 建筑资质挂靠的危害有哪些?建筑设计加盟
– 01 –
扰乱正常的招投标环境
很多挂靠人仰仗自己与工程甲方或者招标代理有一定关系,使招标文件设计更有利于挂靠人所挂靠在的那个企业,但这种行为却导致许多技术、资金实力雄厚的企业无法通过正常合法的渠道获得竞争中标,导致招投标不公平竞争,这很大程度上打击了守法企业的投标积性,使之对国内招投标市场失去信心,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建筑设计加盟
– 02 –
项目监管难度加大
因为在项目中签订合同使用的是被挂靠人的名义,挂靠人处于幕后,各种违法行为更加隐蔽,难以对其进行监管。与此同时,在施工管理的整个过程中,产生经济往来的民事行为都是以被挂靠人的名义进行的,实际中只能对被挂靠人监管,而挂靠人各方面的监管往往难以到位。挂靠人与被挂靠人互利共生,为谋取利益投机取巧,拉关系走后门,破坏社会风气和公平竞标环境,成为滋生腐败的根源。建筑设计加盟

实际施工人“包工头”的范围
实际施工人定义,是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认定无效的承包人,比如非法转包中的承包人、违法分包合同的承包人、借用有资质企业的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等。
根据《zui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的规定,上述情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均无效,并且存在被人民法院收缴所得的风险。故实际施工人在 建设工程纠纷中如何追索工程款 存在一定的法律障碍和风险。建筑设计加盟
关于挂靠有施工资质企业的实际施工人,因其与被挂靠企业之间签订有挂靠合同,追索工程款项,更符合合同的相对性特征,更容易依据《合同法》规定实现诉讼主张。
实际施工人“包工头”追索工程款项的前提
综合《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zui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二)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均对工程质量作出许多具体的规定,比如有关施工资质、工程竣工验收、工程分包转包、招标投标、合同备案等,这些规定的核心就是追求工程质量,达到国 家强制性标准,将质量合格的工程交付消费者,关系社会公共安全和利益。

关注我们

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码咨询